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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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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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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以成果形式申报”的办法实施,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专题性应用研究。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发表)的最终研究成果(专著或研究报告)。申报分马克思主义(含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等学科)、政治(含政治学、法学等学科)、经济、管理(含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与文献学等学科)、社会(含社会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文化(含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等学科)、教育(含教育学、体育学与健康管理等学科)、艺术、荆楚文化研究专题、“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十个专题类别。申请人须认真研读《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2025年度课题指南》的说明,并按其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的项目,须经省委讲师团同意,并在成果名称前标注“理论热点面对面——项目名称”。未经省委讲师团同意,不得申报“理论热点面对面实践基地”专项课题。

2.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省社科基金申报资格;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进行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

三、申报途径和时间安排

1.人选确定。本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90项。请各学院于8月1日前向文科处报送初步意向申报人选,未上报人选申报不予受理。若意向申报人数超过限额,将组织校内评审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网上申报。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网上申报地址:hsas.csdcinfo.cn,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9日,申请人须认真研读系统“通知通告”栏中申报操作指南的说明,并按照要求进行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的作放弃处理。

3.纸质材料提交。经学校、省社科办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系统中下载打印《申报书》、《封面》,并以学院为单位于8月25日中午12点前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① 贴有封面的标准档案袋1个;

② 纸质申报书2份(需与系统中所提交申报书保持一致,“申请者签章”处需落实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主要参与者的签字,无签字的取消参评资格;其中1份双签双章);

③ 申报成果打印稿1份(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全部双面印制。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④ 申报成果的复制检测报告纸质件1份(成果的复制比检测报告必须符合学术规范)。

四、注意事项

1.进行申报前,申请人应下载并仔细阅读《2025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系统个人操作指南》(见系统通知公告栏),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准备申报材料。

2.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进行初评、终评两轮评审,择优立项。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立项的课题成果,成果出版(发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成果”。

联系人:吴正雄张哲

联系方式:027-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6月12日